一、拍卖标的
起拍价14227920元,保证金1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以及其整数倍)。评估价为1580.88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有证房产837.66万元、土地385.40万元、附属物309.15万元、设备48.6666万元。),系第一次拍卖。
标的物为石台县城关马村巷23号工业用途土地、房产、附属物及设备,系石台县山园食品有限公司及黄**所有。其中工业用地两处,面积分别为6005.41㎡和9737.12㎡,产权证号为石国用(2006)字第209号和石国用(2002)字第262号;有证房产产权证号为房地权石房字第2922号、房地权石房字第(2002)230号A证、房地权石房字第(2002)230号B证,面积分别为1156㎡、923.48㎡、2925.45㎡,房产相关信息、附属物及设备详见标的情况勘查表。本次拍卖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整体进行拍卖。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