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宿州市泗县屏山镇工业园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本次拍卖范围厂区共占地80,000.40平方米,其中59,539.00平方米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证号泗国用(2013)第23号,用途为工业,类型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为2062年10月30日。因政府土地指标有限,剩余20,461. 40平方米土地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包括主厂房、料场地坪、热能中心、宿舍楼及办公楼等,总建筑面积为65,111.1平方米【其中主厂房(钢构简易)8,599平方米、料场地坪41,838平方米、宿舍楼及办公楼(砖混结构)2,858平方米】,建成年代2012年,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中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明细表。本次拍卖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等相关房屋信息由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申报并认可,评估人员进行核实,由于并非专业的测量机构,将来办理产权证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土地使用权(含未办证部分)评估价值:1,152.01万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价值:2,611.938万元。
整体拍卖,评估总价:3763.948万元,起拍价: 3387.5532万元,保证金:340万元,竞价幅度:2万元(以及其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