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
①青阳县蓉城镇南溪府邸3幢112号网点(产权证书号: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546号),建筑面积约46.55㎡,评估价为574473.00元;
青阳县蓉城镇南溪府邸3幢207号网点(产权证书号: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503号),建筑面积约50.43㎡,评估价为342268.00元;
青阳县蓉城镇南溪府邸3幢208号网点(产权证书号: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504号),建筑面积约50.43㎡,评估价为342268.00元;
青阳县蓉城镇南溪府邸3幢209号网点(产权证书号: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505号),建筑面积约50.43㎡,评估价为342268.00元;
青阳县蓉城镇南溪府邸3幢210号网点(产权证书号: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506号),建筑面积约50.43㎡,评估价为342268.00元;
青阳县蓉城镇南溪府邸3幢211号网点(产权证书号: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510号),建筑面积约46.55㎡,评估价为315934.00元;
青阳县蓉城镇南溪府邸3幢212号网点(产权证书号: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507号),建筑面积约46.55㎡,评估价为315934.00元;
总评估价为2575413.00元。
起拍价:2060330.4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