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租赁财政奖补有了新变化 |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21 人气:932 |
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日前《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正式印发。相较于此前的奖补政策,该《办法》在奖补范围、奖补条件、奖补标准三个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 对于奖补标准,《办法》中规定,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备案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对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 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了解到,本次《办法》主要提高了对企业的奖补标准,旨在重点培育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对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即中介和物业类企业,奖补标准由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