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租房备案工作正式开始 巢湖房屋出租须登记备案 |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9-19 人气:1190 |
租房要到相关部门备案,这一规定即将在巢湖市严格执行。记者获悉,9月至11月,巢湖市将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市房屋租赁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符合出租条件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经登记备案后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此举意味着合肥市出租房备案工作正式开始了。 据了解,巢湖市此次行动将由公安、工商、税务、房产、综治等部门与乡镇、街道联手进行,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出租住宅、非住宅房屋以及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对违法违规出租、中介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进行联合整治。对符合出租条件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经登记备案后,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违法违规出租的,依据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上下联动综合治理,这在合肥乃至全省尚属首次。 按照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一定时间内,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营业税。不过合肥租房备案率非常低,其中租赁住宅备案更是少之又少。而出租房屋较为分散隐蔽,加上租赁交易不涉及到产权交易,政府很难监管到。 目前,《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初步拟定,即将征求意见。该办法提出出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0天内持相关材料去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届时,还将酝酿多部门协作,在全市范围强制推进。 来源:新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