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屋租赁办法征求意见备受关注 |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2-05 人气:809 |
??? 上周四,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就《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法制办了解到,仅几天时间,已有60多件“反馈”,建议大多集中在房屋出租备案、出租条件等方面。
“在这60多件反馈意见和建议中,有40多件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还有20多件是电话反馈的。”合肥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从这几天的反馈情况来看,公众的关注度还是挺高的。 “根据规定,出租住宅不得分隔出租,也不得按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都不得出租供人居住。”该工作人员表示,一些大学毕业生和困难群体建议对此相关规定进行修改,“这类群体的收入不稳定,他们认为如果没有分隔出租等形式,经济上无力承担。” 而在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制度上,也有人认为,应对备案单位更加明确,“现在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出租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很多人建议要明确到具体部门。” 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也规定,出租人应当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对于这个规定,也有公众担心,房屋出租人会将税款转嫁到房租上。”该工作人员说道。 据悉,合肥市法制办将在收集意见建议后,吸收合理的部分并进行修改,之后将上报合肥市政府常务会。 ??? 来源:新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