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40条举措力促经济发展 |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2-27 人气:733 |
? 对年税收增幅15%以上,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企业参加省级以上政府举办的会展,财政也会给每个标准展位2000元补贴;一系列补贴政策,出自《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共计40条的具体措施仅从补贴力度、范围可以看出合肥在安徽“30条”之后,开始在奖补企业、就业、融资、消费等多个角度加码加量。
轮番补贴科技型企业 “40条”提出,会完善现行所得税、增值税奖励科技创新条款,将企业每年的“长进”作为一个重要指标。比如,对当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对于获得荣誉、提高认定级别的企业,也可以获得奖励。如“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园区也可以获得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在第8条中,合肥对单项投资大的项目有补贴,此外还特别提出,对智能语音、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及蓄能技术、智能制造、量子通信等爆发性增长源项目,以及云计算、物联网、集成电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再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5%的补助。 第9条中,“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对获得国家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国家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全国电子百强企业和软件百强企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 中小企上市奖励200万 帮助企业融资,不是再如过去帮忙找银行行长打招呼了,而是帮助融资平台自身的成长。 “40条”中第31条,对新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其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按其等额标准,前两年给予100%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新引进的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其高管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按其等额标准,前两年给予100%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 措施还规定,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县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同级财政按其实际缴库营业税的40%返还。另外,对依法合规经营、年化年担保费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且放大倍数达到3倍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同级财政按其季末在保贷款平均余额增加额的0.5%,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奖励。 成功上市的中小企业,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的奖励,也就是说在肥企业成功上市就能多补100万。另外,成功发行债券融资的中小企业,省和同级财政按发行额度3%,分别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补助。企业要是能进“新三板”成功挂牌融资的,合肥市给予35万元的补贴。 ??? 来源:安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