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局:无法核实原值的房子仍暂按1%计征 |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03 人气:823 |
“国五条”要求,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那么,广州将如何依法严格执行这项政策?4月1日,广州市地税局局长揭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没有具体核实到房子原值的,暂时还是按照1%征收,能够核实的,一律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 羊城晚报报道,揭晔说,目前,对于房产交易信息,广州地税部门与国土房管部门有些已经联网,有一个系统共享,有些则没有联网。但广州地税部门自己还有一个契税征收系统可以核实。经过核实,能够核实的,一律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这两个方面查验都暂时核实不了房子原值的,就按1%征收。“确实我们系统找不到,你又提供不了有关凭证,我们实事求是,但是我们必须要按照规定去核实,手续肯定要做。” 来源: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