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租房不备案将受处罚 年底公布中介诚信档案 |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5-16 人气:1141 |
????5月15日,合肥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会议在产权监理处9楼会议室召开,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租赁处处长祝新长主持,房管局副局长彭守余发表重要讲话,近百家中介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房管局租赁处处长祝新长首先就目前合肥市房屋租赁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他表示,“合肥市房屋租赁市场,目前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大部分的房屋没有实现备案制度,中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等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后,他着重解析了《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大中介公司负责人组织学习《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第13条和第28条做了重点强调。并明确对违反该条例的处罚制度。 “中介机构在做租房业务时,首先应该要书面告知客户,积极主动备案,在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去备案。否则,第一次发现违反该《办法》,会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违反该《办法》将处以1000-10000元的现金处罚。”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彭守余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贯彻落实《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他要求各大中介公司必须在近期组织员工学习该《办法》,房管局会不定期组织抽查学习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将会提出严厉的批评,若有违反《办法》的相关内容,将进行严厉的处罚。 针对目前合肥市传销扰乱租房市场的现状,彭副局长也做了明确要求,“如果中介机构明知是传销,还把房子租给传销人员,将毫不犹豫的按照《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年底公布排名前十和后十的中介机构,进行优胜劣汰。” 备受关注的网签等问题,在此次会议上也有着重讲解,“网签一直是我们的重点工作内容,上半年,各大中介机构都很忙,下半年,一定要把组织员工考安徽省房地产协理资格证的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中介机构必须要有国家经纪人资格证书或者两个以上省协理资格证书才能网上备案,否则,将被淘汰。” 来源:365地产家居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