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9月24日:安徽出台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办法 |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24 人气:891 |
???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安徽省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主要用于省以上规划和计划的社会民生、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以及被省发改委确认为当年省级重点推进的带动力强、影响面广、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 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仅指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申请预留指标的项目,除符合用地报批要求外,还必须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500万元/亩以上或亩均预期税收达到30万元,容积率达1.5,建筑密度达45%,亳州、宿州、阜阳市和各县、县级市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或亩均预期税收不低于18万元。同时,这一项目还必须具备用地批准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条件,并在供地后两年内竣工投入运营。每个项目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不超过500亩。 ??? 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