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积金贷款新政 个人征信报告审核变难 |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7-11 人气:936 |
据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消息,该中心公布了最新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借款人夫妻双方必须都具有良好的信用,个人征信报告显示发生连续逾期3次(含3次)以上或累计逾期6次(含6次)以上的,不予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 最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1年)以上;借款人具有合肥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证件(暂住证);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良好。个人征信报告显示发生连续逾期3次(含3次)以上或累计逾期6次(含6次)以上的为信用不良;购买自住房(含商品房、二手房和全额集资建房);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购买首套商品房、二手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价的30%。首套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价的60%,执行利率在现行基准利率基础上浮1.1倍。单身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上限35万元,双方职工最高额度上限45万元。借款人具体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之和×12(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借款人的月均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其家庭收入50%)。借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20期限以内(含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合肥提取省直公积金须注意时间 超过一年将不再追溯办理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公布,今后,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二手房等七种情形,要提取公积金,必须注意时间期限,超过一年的规定时间,将不再追溯办理。 来源:地产中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