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肥房贷有哪些新变化? 省内异地公贷更省 |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09 人气:896 |
??? 一、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
在六安工作的合肥市人李先生咨询:工作单位缴纳了公积金,请问可否能申请公贷在合肥买房(未有购房记录)? 答:这属于省内异地公贷,目前这一政策已落地合肥,具体的执行细则如下。 申请对象: 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合肥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申请人家庭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对家庭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依据细则,李先生符合“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这一条件,如果公积金缴纳时限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便可申请省内异地公贷。 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使用公积金贷款,李先生可申请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具体如何呢? 贷款额度: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 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实际可贷年限与贷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贷款利率(最新): 首套房,5年及以下,贷款利率3.50% (基准);5年以上,贷款利率4%(基准),最多贷7成(首付最少3成)。 二套房,5年及以下,贷款利率3.85% (1.10倍) ;5年以上,贷款利率4.40% (1.10倍),最多贷7成(首付最少3成)。 ??? 来源:中安在线 |